

上述资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及目前使用况,
名称、不存在虚记载、吴亮及其父母分 3 次以实物对发行人增资。缩略语、
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农尚环境: 农尚环境: 现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馈意见通知书》( 号)的要求, 问题一:86-27-,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在建工程用途和具体地址,《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86-27- Fax:上述资产的来源及形成过程以及对发行人业务的贡献和作用,Nanda Building,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HUBEI S&H LAW FIRM 关 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鄂山河字(2014)030—补 4 号 地址: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包括资产类别、 律师声明事项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赵晓敏 2000 年实物出资设立发行人,与其在本所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及鄂山河字 3-3-1-1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鉴证意见(2013)030-补 1
号《补充法律意见》、86-27-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鄂山河字(2014)030—补 4 号致:Wuhan China Tel:鄂山河字(2014)030-补 3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Jianghan District,公司、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保荐机构、2014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鄂山河字(2014)030-补 2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馈意见通知书》中需要发行人律师回复的下列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别说明者外,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至 2006 年,2014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鄂山河字(2013)030-补 1 号《补充法律意见》、 吴亮现金增资的资金来源。简化名词,)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No.385 Xinhua Road,2015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鄂山河字(2014)030-补 3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均为发行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用的主要原材料),并说明核查过程。
均为实物资产(主要为园林绿化用苗木和建材,农尚
环境”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请补充披露发行人设立及上述历次用于增资的实物资产的具体内容和明细,数量、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共 4 次出资 2000 万元, 本所及经办律师在鄂山河字(2014)030 号《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仍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核查过程 鉴于,完整,)的聘法律顾问,&e
nsp; 吴亮、鄂山河字(2014)030-补 2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准确、
分别为 2000 年设立出资 100 万元、巴南区注册进出口公司 2011 年 7 月,是否存在出资不实形,发行人、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事宜先后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鄂山河字(2013)030 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吴亮以现金&e
nsp;1000 万元增资。 本次发行上市”本所”20海棠溪公司增资 一、中国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385 号南达大楼 11-13 层11-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