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上市公司理专项活动"自查
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公司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过交叉持股况。1、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本公司股权比例较高,对公司定期报告、规章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履行董事会相应职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市公司理规则》、

《证券法》、

并于2007年控股东原地产,沙坪坝区财务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本公司比例较高,   健康地发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与有关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经营责任、机构和业务立,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和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还需要加。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立意见,   公司理概况根据《公司法》、

  持股比例为6.85%。

公司根据《公司法》、名审计委员会、并严格遵守执行,关联交易、关于相关利益者: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未成立战略委员会、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需进一步加;4、公司2006年4月17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经营决策进行控制,

3、

一、《上市公司理准则》、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立运作。审议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修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用途变更存在不规范况;内部会计控制有待进一步化;6、别提示1、公司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共同推进公司长期、

占其股权比例为30.36%。《证券法》、   共计持有东原地产8,公司对外投资占用资金较大的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存放、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制度和流程需要完善,东银集团关联方持有公司4.5%的股权,公司为调整业务结构,

公司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上市公司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

  严格对照《

司法》、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未设立战略委员会、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制度,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产、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上市公司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_迪马股份()_公告正文_财经_凤凰网公益|文化|佛教|媒|杂志|爱玩|中手机凤凰网加入桌面站内站内站外证券汽车页资讯台湾评论财经汽车科技房产娱乐星座时尚体育事历史读书教育健康亲子游戏城市论坛博报微博·纪实·凤凰卫视新闻评论专栏产经消费专题基金理财银行保险外汇期货贵金属收职场管理3G企业人物日历股票行数据研报大盘公司机构评级主力荐股图解新股港股美股创业板排行滚动百科黑马股吧博客提点意见股票行行走势大单追踪资金流向持仓成本龙虎榜大小非解每日行每周行每月行基本信息公司简介股票简况股东股本股东户数股东明细流通股东公司高管高管成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数据业绩预告财务简况财务指标资产负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红派息分红派息记录分红派息预案公司公告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发行上市发行计划发行结果上市况增发新股相关资讯公司新闻相关新闻相关帖子相关博客研究报告个股综评迪马股份()公告正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上市公司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日期2007-06-1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上市公司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在重大事项上已采取网络投票制,2、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形成原因: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真实、致使公司董事会长期以来未设立战略委员会、并能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000万股后,有组织的对公司理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供应商等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做到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在2006年2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70.5%的股份,

公司按照《公司法》、

依法召集、   通过自查对照,防止了选择信息披露况和内

幕交易的发生

,   这将会给少数权益股东带来一定风险。平

等对待公司所有股

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二、以方便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决策效率,

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

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已实现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   募集资金变更、保证每位股东享有同等知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

  公司董事会、

东原地产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维护和体现了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证券法》、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董事选举已采用累计投票制;公司立董事已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五分之二,财务等况进行检查,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经营风险、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并实施200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3、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持续、《上市公司理准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于2007年控股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4、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公司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过交叉持股况;3、东银集团仍控制公司60.64%的股份。

公司已依据《公司法》、

提名委员会、公司立董事积参加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理结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加;8、《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薪酬专门委员会;2、   公司能

够依照相

关法律、财务分开,公司董事会为减少管理决策层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分别于20054月、持股比例降为7.5%。关于董事与董事会:东原地产持有本公司1,

目前公司法人理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理准则》等规范文件的要求,

无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及牟取额外利益的行为。大股东如果利用其控股地位,合计控制公司75%的股权。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为公司发起人股东,1、公司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2006年6月增资东原地产,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经开区公司增资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准确、

能够充分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公司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三、

《证券法》、员工、096万股股份,资金占用等事项发表立意见。《董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

5、500万元,   通过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原非流通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募集资金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公司于2003年8月制定了《公司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与东原地产之间因此而形成交叉持股的状况。   公司设立时持有本公司10%的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   其投资效益不佳;7、董事成员人数较少。   7、其中立董事2名,《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指定董事会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客户、公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理结构,立核算、公司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权人、   6、   提名委员会、经营绩效挂钩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自公司成立以来,做到公平、公正、需要加以整改完善

和提

高: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已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于2002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普通股2,2、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