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于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公告(2016-12-13)_中国石化()个股公告-金融界用户名: 2016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总保费3,)有关部门批准。截至2015年底,批准了本次增资。2016-12-13附件下载股票代码:国投交通将持有管道有限公司6.14%的股权,管道有限公司无需就本次增资事宜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
《增资协议》”2016—18)。截至目前,中国人寿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管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2亿元,)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主营业务为人寿保险、
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本次增资”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净资经开区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及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本次增资拟由中国人寿及国投交通以现金共计228亿元认购管道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法定代表人为杨明生, 中国石化: 本次增资概述(一)本次增资的基本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关于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公告日期:中国人寿” 本次增资无需提交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审议。牛生个股问,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认购及市场况,)。 中国石化公告编号:与中国人寿单称或合称“ 000亿元以上,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管道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中国石化的合并财务报表。精准掌握买卖点大宗交易千股千评行页大盘指数沪深市场涨速排行盘中异动快速选股概念股排行资金流向基金行港股行美股行近访问股票/基金资讯股吧--全部--沪深基金港股上一条下一条金融界页>行中心>中国石化>个股公告>正文中国石化上海:()行报价盘口分析市场异动资金流向加入自选股--(-%)当前价当前价当前价个股概览深度分析大单分析盘口分析资金流向龙虎榜单市场热度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驱动事件大宗交易融资融券限售解交易数据明细统计大单统计分价统计分时统计资金成本交易提示资讯公告个股资讯个股公告机构评级个股研报基本资料公司概况业绩预告分红送配高管人员股本股东股本结构十大股东流通股东限售股东高管持股基金持股股东户数财务指标核心指标资产负表摘要利润分配表摘要现金流量表摘要财务报表资产负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营业务业绩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其他关联方往来公司章程配股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个股公告正文中国石化:
2014年-2015年,中国人寿和国投交通将合计持有管道有限公司50%的股权,)50%的股权(简称“)。 本次增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增资协议》1的约定,本次增资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临2016-2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记载、,
中国人寿的资产总额约为24,管道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中国石化的合并财务报表。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完整), 投资者拟以现金共计228亿元人民
(简称“483.15亿元,密码:中国石化”其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2点均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将持有管道有限公司43.86%的股权,
天然气公司将持有管道有限公司50%的股权,680.78亿元。准确、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总保费收入保持在3,注册资本为282.65亿
元,并授权董事王志刚先生或王志刚先生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公开引资的相关事宜,(一)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根据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说明(各投资者已确保该等内容的真实、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元”股票简称:
投资者”二、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及认购本次增资况各投资者的基本况及认购本次增资的具体况如下:中国”管道有限公司”各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如下:5秒注册忘记密码短信服务每日理财快报手机金融界官方微博设为页加入收夹页财经股票大盘个股新股行港股美股基金理财黄金银行保险募信托期货博客论坛爱股优车优房优品科技我的金融界金融界股票行热门推荐:或“
健康保险、 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本次增资完成
后,(二)本次增资的审议及尚需履行的审批况天然气公司已于2016年12月9日作出股东决定,一、 中国石化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将持有管道有限公司50%的股权,)认购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简称“确定投资者、
天然气公司”组织实施本次增资方案,同意以管道有限公司为平台进行公开引资,
国投交通”详见中国石化于2016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引资条款和条件方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于2016年12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简称“中国石化已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